祖国网帐号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新闻热线 01063878399

  • 微信

  • 新浪

  • 移动端

>新闻资讯>正文

5人贩卖个人信息获刑 被判处4年到1年不等

2018-12-12 16:20 来源:信息时报


    “先生,你要投资买股票吗?”“高收益理财产品需要介绍一下吗?”接到此类推销电话时,不少被骚扰的人必然心存困惑:这些人是从何处得到的个人信息的?昨日,白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5名被告人均被判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4年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7年开始,郑某宝、郭某克、庄某鸿以不固定组合的方式,由郭某克或庄某鸿向他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通过郑某宝出售给租住于东平某公寓等地的顾某、周某等多人。周某还同时从他处购买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2018年3月22日,公安人员抓获5人,并分别缴获电脑、U盘、手机等作案工具一批。经审计,从郑某宝处查获公民个人信息129964条,从郭某克处查获公民个人信息280140条,从庄某鸿处查获公民个人信息37455条,从周某处查获公民个人信息19773条,从顾某处查获公民个人信息6846条。

    白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郭某克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其余四人郑某宝、庄某鸿、周某、顾某等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1万元不等;缴获的作案工具等予以没收。宣判后,郑某宝、郭某克、庄某鸿当庭表示上诉;周某、顾某表示回去考虑。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云法宣)


(责任编辑:黄婷)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