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网帐号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新闻热线 01063878399

  • 微信

  • 新浪

  • 移动端

法治中国 >社会与法>正文

四川遂宁一被执行人暴力抗法被依法拘留

2019-01-30 15:08 来源:《祖国》

《祖国》消息  2019年1月29日(农历腊月二十四),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法院的干警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华暴力抗法,致使安居法院一名执行干警面部受伤。刘某华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和涉嫌妨碍公务已被安居法院司法拘留。

据承办法官介绍,被执行人刘某华经营着一家小餐馆,申请人杨某在遂宁市川中大市场经营蔬菜生意,2015年,刘某华开始到杨某处购买蔬菜,通常是支付一部分货款,欠下一部分。到2016年3月结算时,刘某华累计欠下杨某货款近3万元。不久后,刘某华将所经营的餐馆转让,杨某多次崔收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华向杨某支付所欠蔬菜款29374元,并承担资金利息和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刘某华对判决置之不理,拒不支付,杨某向安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安居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刘某华仍然置之不理。

经多方查找,了解到刘某华又在市城区盐市街附近经营了一家小面馆,于是办案法官来到刘某华所经营的面馆外蹲守。经过近1个小时的蹲守,终将刘某华挡获在面馆,经过反复劝说刘某华仍拒不履行,承办法官遂决定将刘某华拘传回法院。在出示拘留决定书后,刘某华拒不配合,并对执行干警拳头相向,导致一名干警面部受伤。后在三名干警配合下,将刘某华成功制服并拘传回法院。(文/图 刘仁喜 聂大程)


(责任编辑:李园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