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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明星演唱会“天价票” 栓住“黄牛”票务

2017-07-27 10:25 来源:法制网

  原文标题:明星演唱会“天价”票价或不再有违规苗头将被约谈 探索门票实名制
  近年来相继出现的明星演唱会“天价”票价及虚假宣传等事件,已引发监管部门注意。文化部今日以一则通知对此类行为“亮剑”,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票务供需紧张的营业性演出管理做了重点安排,指导地方文化行政部门采取有关预防与处置措施,如对有违规苗头的进行约谈、督促整改,探索演出门票实名制管理。 此举旨在加强对重点演出的监管。“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少数热门的演唱会等容易引发捂票囤票炒票、一票难求等问题。”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马峰在今天文化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引发舆论哗然的2015年韩国团体EXO上海演出涉嫌虚假宣传、2016年韩国团体BIGBANG巡演“黄牛”炒票、2016年王菲“幻乐一场”演出票价炒作等,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遭到点名。马峰将这些事件作为今日公布的《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起草背景内容之一,直言“一些营业性演出在票务经营方面还存在囤票捂票炒票、虚假宣传、交易不透明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演出市场正常秩序,社会对此高度关注。”
  通知强化演出票务经营单位的资质管理。2011年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演出市场有关问题管理的通知》,要求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票务代理、预订、销售业务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规定,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通知再次强调了相关资质要求,并针对“黄牛”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演出门票炒作和销售问题,将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活动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作为演出票务经营单位纳入管理,并明确了平台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通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这两年出现的部分演出商将热门演出门票打包给“黄牛”售卖,公众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门票的问题,通知要求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公安部门核准观众数量的70%。70%这个比例是我们在征求演出企业的意见后确定的。针对个别演出商将拼盘演出作为某明星个人演唱会进行宣传,引诱消费者花高价购买演出票问题,通知要求销售演出门票时,明示演出最低时长、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主要演员相关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通知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近年来票务市场乱象难以得到有效处置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文化行政部门自身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执法依据。通知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针对当前票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文化市场执法监管提供了处罚依据。同时,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与当地公安、工商、价格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对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的监管合力,以有效遏制当前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实习编辑: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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