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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2022年年会在南京举行

2022-12-08 12:39 来源:《祖国》杂志

  12月7—8日,江苏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2022年年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南京举行,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南京市法学会会长徐锦辉出席会议并致辞。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开启崭新篇章。特别是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检察理论研究大有可为。
  周继业指出,要把稳前进“方向盘”,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持续深化、更新理念,更加主动担当作为,引领与时代同步蓬勃发展的检察实践。要筑牢研究“主阵地”,促进检察理论研究。从全面依法治国、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拓宽思路、创新方法,不断深化检察改革、检察权运行机制、监督机制以及人民检察制度发展规律与历史经验等问题研究,与时俱进地推动检察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瞄准建设“高标准”,提升研究会工作质效。加强党建与会建融合发展,积极营造调查研究的浓厚氛围,促进研究能力的提升,通过研究成果评优、青年人才评奖等方式,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年轻人投身检察理论研究事业。
  刘华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用专章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检察机关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不少新情况、新挑战,迫切需要从新的视角来研究检察理论和实务问题,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要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精准把握新时代检察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握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开展检察学研究,更好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要聚焦检察工作重大命题,以理论研究推动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后,再次赋予检察机关重大职责使命。检察学研究会就是要研究解决事关检察事业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关键性问题,诸如关于如何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研究、关于如何推进公益诉讼研究等,努力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发挥好研究会的平台纽带作用,全力提升检察研究水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法学界、实务界两个积极性,努力打造成为检察人员与省内外专家学者交流互动的主阵地。进一步创新方法、激发活力、多出成果、扩大影响,让理论研究成果走出江苏、走向全国,使我省检察学研究成为法治江苏建设的一张靓丽名片。
  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领导班子,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熊毅当选会长。熊毅表示,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全过程。要注重强化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检察理论研究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及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的指导促进作用,实现理论研究和实践运行的更好互动。要深化检察理论创新。深研检察工作规律,深入探索检察业务、检察管理等制度原理的创新发展,努力以理论创新促进制度创新。要提升自身能力水平。汇集省内外、检察系统内外研究力量,形成检察学研究合力,努力推出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积极推动向立法、司法实践的转化。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海涛、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奇、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尹吉、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远、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晓明、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恽爱民、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宗文当选副会长。江苏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韩青当选秘书长。
  本次研讨会以“企业合规与检察学的发展完善”为主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处长吴峤滨就“企业合规的中国实践和未来发展”、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尹吉就《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中的检察定位研究》、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就《当前企业合规改革中的问题与思考》等发表主旨演讲。与会代表围绕涉案企业合规有效性监管、企业合规立法激励研究、检察学的发展完善研究等专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研讨。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人民省检察院、各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法学会、南京市委政法委、玄武区委等有关领导,以及省内高校专家学者、公检法司实务部门、律师、企业、论文作者代表等100人参会。(王圣坤 雒呈瑞)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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