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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法院印发《强制执行注意事项告知书》 推动行政处罚强制执行依法顺利进行

2023-03-13 16:37 来源:《祖国》杂志

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中共河南省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确定的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执行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河南省自然资源主管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执行由案件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由于此类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决定机关与强制执行组织实施机关分属不同主体,为了保障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强制执行依法、文明、规范实施,近日,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开始在办理的自然资源局申请拆除或没收建筑物行政处罚案件中,除了将准予执行裁定书向组织实施强制执行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送达外,还附送一份《强制执行注意事项告知书》,将强制执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告知,为行政处罚强制执行依法顺利进行提供助力。

据了解,淅川县人民法院在附送的《强制执行注意事项告知书》中强调了组织实施强制执行应当适用的法律规定、遵循的法定程序、实施的原则、实施的合理期限等内容。提醒行政机关在组织实施强制执行前应当制定预案,注意收集、固定证据,必要时邀请公证机构现场证据保全。在执行过程中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约束、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正当执法行为。

《强制执行注意事项告知书》是淅川县人民法院着力破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移交难、移送难、执行难”问题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淅川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落实好“裁执分离”机制,促进行政机关注重源头治理,及时履行法定职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刘振伟 陈璞 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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