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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桐柏公安:误砍刺槐惹矛盾 民警巡遇化干戈

2024-02-02 14:25 来源:《祖国》杂志

    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把一个个家庭的“小和谐”“小幸福”,联结成整个辖区的“大平安”“大稳定”。近日,河南桐柏公安民警通过耐心细致工作,成功调解一起因砍树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获得群众点赞好评。


    1月30日14时许,桐柏县公安局固县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当行至固县镇吴庄村某组路段时,发现某地埂旁边站着几个人,正在激烈地争执着,民警立即前往查看,制止争执后,经过了解得知,双方分别是该村居民李某和万某。原来,李某在吴庄村旁边搭了几个养鸡棚,由于近段天气寒冷,鸡舍需要加温,李某闲了就去村子附近砍点柴,生火给鸡舍加温。当日午饭后,李某又去砍柴,走到万某地埂旁边,看见长着几棵不太粗的刺槐,以为是野生的,就顺手砍掉了5棵,准备拿回去当柴火,给鸡舍加温。万某发现后,声称被砍的刺槐是其栽种的,要求李某赔偿,而李某坚称这些刺槐是野生的杂树,不愿赔偿,双方为此发生激烈争吵。

    民警了解相关情况后,通过走访附近村民等调查工作,确认万某地边的刺槐是其本人栽种的,指出李某的问题所在,砍柴前要确认树木的归属权,不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李某主动承认错误,当场向万某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做出适当赔偿,最终取得李某的谅解。至此,这起因误砍他人刺槐引发的矛盾纠纷被成功化解。


    警方提醒:常言道“君子不拿无主之物”,在没有明确归属权前,不要随意拿取他人物品。如拾得遗失物,应当及时返还权利人。做到以上这些,才会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刘振伟 肖书鼎)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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