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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小孩打闹大人“出手” 冲动伤害领刑罚

2024-03-07 14:29 来源:《祖国》杂志

孩子们玩耍打闹起了纠纷,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只要父母处理得当,往往不会引起严重的后果。但有这样一位母亲,在处理孩子之间的纠纷时,不仅没有小事化了,反而让事件进一步升级,并因故意伤害罪被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被告人时某的儿子与被害人封某的孙女在村里玩耍时发生纠纷玩耍时发生纠纷,后时某与封某相互争吵厮打,被他人拉开后。封某回家,时某在路边捡到一根木棍追至封某家门口,用脚将封某家的门踢开,将封某拉出门外并用木棍朝封某身上乱戳,致封某被戳倒在地,造成封某左侧第4、5、6前肋骨骨折。经鉴定,封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被告人时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时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时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综合全案证据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孩子之间在生活、学习过程中发生争执实属平常难免之事,他们的世界有自己的规则,本身就是在吵吵闹闹中学会如何处理人际关系的,许多家长以为帮孩子出头是在保护孩子,殊不知强行介入批判对错,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而父母过度的保护,也会对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多一份理性,少一份冲动,希望每位父母能平争强斗胜之气,持平常友善之心,既然不能一辈子当孩子的保护伞,不如适时引导,让他们自己处理,养成独立解决问题的习惯,这才是父母给予孩子最好的保护。(刘振伟 聂传青 刑燕芳)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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