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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 >维权行动>正文

海南农垦旅游集团运用法律武器依法收回被占地

2018-06-04 10:59 来源:《祖国》

    《祖国》记者王子文 通讯员李天龙  6月1日下午,海垦旅游集团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2018〕琼97民终488号)。终审判决郭德文、郭勇军、李大何停止侵占海垦旅游集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尖岭岭的土地46.29亩,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自行清理侵占土地上的种植作物,将侵占地归还给海垦旅游集团。此案件历时1年,海垦旅游集团十分重视,成立专班跟踪对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根据海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大力度收回被占地工作的通知》(琼垦企发〔2018〕140号)文件要求,2018年海垦旅游集团被占土地调处收回任务目标面积1548亩。旅游集团公司按有关程序正积极争取省国土厅、市政府支持,与相关村委会和侵占土地当事人参与现场核实确认被占地块情况,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到村、入户,主动与各级政府沟通,采取法律等措施,依法有效开展被占地调处收回工作。目前,已收回蓝洋十九队、五队、十队、二十队、华二队、二十一队、六队等地区被占地295.22亩,完成任务目标面积比例19.07%,已完成确权被占地地块调查5540.3亩。


(责任编辑:李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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