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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保亭发放低保金1054万元 惠及群众6240人

2018-08-09 15:22 来源:《祖国》

《祖国》记者王子文 通讯员王谊通 黄立明  近日,从保亭县民政局获悉,2018年上半年,保亭累计发放低保金1054.1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620户6240人,低保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给予一定救助,使其家庭人均收入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以保障困难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

今年以来,保亭严格规范低保管理,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低保标准确定机制,加强与扶贫制度衔接,扩大低保对象覆盖面,坚持实行严格的低保准入制,做好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家住保城镇春天村委会的黄建川是一名低保贫困户,由于爱人患有精神疾病,且缺少土地发展生产,全家只能靠他一个人打零工维持生活。得益于相关惠民政策,黄建川一家被列入了低保贫困户,生活有了基本保障,“6个人,每个人180元,一个月就领1080元,生活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黄建川说。

截至目前,保亭全县城乡在保对象共计2620户624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双重身份人员共723户2019人。上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054.1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620户6240人。累计审批新增低保对象104户300人,清退低保对象302户873人,基本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切实保障了广大城乡低保户的基本生活。(稿件来源保亭县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李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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