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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进入攻坚阶段

创造更多可推广复制的司改经验

2018-08-22 16:03 来源:人民日报

  8月16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表决任命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和审判员。

  一个多月前的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北京互联网法院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继知识产权法院、跨行政区划法院之后,北京第三家改革新设的法院。

  作为互联网法院筹建工作负责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凤德说:“设立互联网法院,是北京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和标志之一,我们将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推动改革,把改革创新作为新时代首都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

  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

  前不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吴薇的交通事故审判团队被评为北京市法院“模范审判团队”。团队里,除了吴薇自己之外,还有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一名调解员。法官助理是案件运转的中转站,哪些案件送调解,哪些案件要开庭,哪些案件先鉴定,都由助理负责安排。书记员负责文书送达、排庭、归档、文书上网、接听当事人电话等程序性和事务性工作,团队专门配置的人民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

  有了3个帮手的吴薇只需要负责统筹协调团队工作、开庭和撰写文书,挤出来的时间还可以搞调研。“我现在的工作主要是坐堂问案、拍板定案。”吴薇显露出一份满意和从容。

  作为全国收案数量最大的基层法院,朝阳区法院党组研究认为,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后,组建审判团队不能单纯依靠“增编加人”,而是要通过盘活现有审判资源解决收案持续上升带来的工作压力。经过充分调研,朝阳区法院组建起三类灵活机动、梯次排布的审判团队。简单案件交给“1+1”速裁团队,复杂案件交给“1+1+1”专业化审判团队,在案件数量多、事务性工作负担重的庭室设立“1+N+1”集约化团队,对事务性工作集中管理、专人办理、流水作业,提高团队整体效率。三类审判团队的组建有效促进了司法效益的提升。2018年前7个月,朝阳法院结案68017件,同比上升11.7%,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279.9件,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据了解,北京法院在各审判业务领域共组建新型审判团队1839个,基层法院普遍建立“速裁团队”“简案团队”,高效解决大批量一审案件,中高院则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配合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在还权于法官、还权于合议庭的司法责任制要求下,审判团队作为最基本的办案单元,团队内各类人员职责权限明确具体,运转有序,同时也为正在推进的内设机构改革打下了基础。

  让司法回归最后一道防线

  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通和”人民调解室,有32位驻院人民调解员,王蔚是其中一个。去年年初,她通过人民调解员考试,到通州区法院承担人民调解工作。她被编入速裁团队,在法官指导下开展案件诉前调解。

  通州区法院立案速裁庭庭长杜鹏介绍:“我们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结案数也计入团队,对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进行双考评,法官和调解员之间也要互相评价,让人民调解在诉讼前端的作用发挥得到充分认可和保障。”

  在所属辖区司法局的支持下,北京通州、丰台等多个区法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直接自主招考人民调解员,今年北京全市法院共招选669名人民调解员,其中常驻法院165名。

  与此同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多领域诉前调解工作,成立全国首家省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业协会——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目前加入其中的66家会员单位覆盖互联网、医疗、证券等多个领域,负责对北京法院分流导出的纠纷开展专业调解。朝阳区法院选聘125名律师担任特邀调解员,丰台区法院在立案大厅专设律师调解工作室,由律师调解组织直接派驻律师调解员为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与多元调解工作紧密衔接的是速裁工作机制,北京全市基层法院中有14家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速裁审判庭,对于法律关系简单、案情争议不大的几类案件进行要素式快速审理。目前,通过简化办案流程,推广要素式审判,可以实现快速开庭、快速裁判,法律文书一键生成。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表示,北京法院“多元调解+速裁”工作的开展,不仅缓解了法院内部“案多人少”的矛盾,而且让司法回归到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应有位置。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北京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273733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5.4%,其中,45%的案件都通过“多元调解+速裁”成功结案,纠纷处理周期平均达到38.5天,比普通一审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了92.5天。

  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监督机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赋予法官权力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北京法院提出,院庭长要带头办理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通过完善网上公示通报机制,让院庭长在充分指导发挥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作用上作表率。对院庭长审判监督权责明确清单,通过划清权责边界,让管理监督有据可依。

  在保障审判组织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方面,北京市三中院法官会议制度成效明显。该院设置审判庭法官会议、审判业务口法官会议和联席法官会议三个会议层级,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组织开展讨论。法官会议不形成决议,也不形成多数意见,由合议庭评议采纳。法官会议记录则入卷备查,分类整理,形成典型案例或裁判指引,供全院及辖区法院法官参考。今年以来,北京三中院共计召开法官会议197次。

  实行司法责任制后,“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怎样有效避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办案规范化建设上做出探索。2015年起,该院就在司改试点庭室建设“模块化审判工作标准”,将审判工作划分为送达、证据、法庭调查等相对独立的工作单元,每个模块由工作任务、工作方法、评价标准三项构成,内容明确具体,上手操作易行,并同时嵌入案件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于类型化案件,则抽取核心要素,建立指导案例和裁判文书数据库,统一裁判标准。

  2017年起,北京全市法院统一开展办案规范化建设,现已形成包括129个办案规范在内的工作体系,并逐步嵌入全市法院智能办案系统。

  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可以点击进入该院自主研发的审执信息服务平台,实时查看全院案件办理和进展情况。在这个平台上,每个案件的流程节点、办理用时、笔录文书都能详细读取。该院还为法官考核开发“司法工作量核定系统”, 通过对从立案到审判、执行全流程的关键节点及实体审理工作进行取样、计算、分析,筛选出包括33项公共流程、75项业务特色、296项案由细节等3类共计404项要点,按照不同权重系数核算工作量,对法官开展定量考核。

  “目前,北京法院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需要实现干警认同感、群众获得感、社会满意感三方面的统一,创造出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司改经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寇昉说。(记者 徐隽)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22日 19 版)


(责任编辑:李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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