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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 >社会与法>正文

四川仁寿县法院

强力惩戒促执行

2018-08-22 16:07 来源:人民日报

  “判决6个月!”

  “真后悔,早知道我就早点还款。”

  这是近日,四川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法院院长唐涛亲自审理一起关于“老赖”拒不执行判决罪的案件宣判时的情形。

  本案被告人徐某系成都简阳市人,欠眉山市彭山区某饲料公司30万元饲料款未归还。2013年3月3日,仁寿县人民法院判决徐某支付该饲料公司货款30万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徐某不履行判决,并于2014年5月15日,将其一辆越野车无偿转让给其继女。

  由于被告人徐某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仁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6个月。这一判决对其他“老赖”起到了强大的震慑效果。

  这是仁寿县人民法院自2016年以来,在集中开展“执行大会战”行动中采取高效查控、强力惩戒解决执行难的一个缩影。

  “只有通过先进的手段,高效查控到‘老赖’的基本情况,才能为强力惩戒奠定基础。” 唐涛说。为此,该院全面建成了“总对总”“点对点”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执行指挥中心,实现案件各节点信息的全程可视可控;开发出“智慧执行指挥系统”,使案件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引入网络评估机制,与互联网平台签署合作协议,实现司法评估拍卖工作社会化服务。

  同时,还利用网格员人员熟、分布广的优势建立了网格员协助执行机制,有效破解“执行难”。将执行指挥中心与网格员管理系统融合衔接,形成网格员协助执行大格局。通过制定细化工作机制并争取协助执行专项资金,对网格员反馈的工作信息依照考核办法进行付费激励,从而提升了网格员协助执行的工作积极性和参与送达、查人寻物的工作效率。

  而在强力惩戒中,该院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下,不仅形成了“社会大执行”工作格局,建立了县委领导下的执行联席会议制度,还坚持由院长等领导带头参与审判,并借助政府有奖爆料平台、人口聚集区LED显示屏、媒体、老赖彩铃的运用,实现了对失信“老赖”曝光的广泛覆盖。(姚永亮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22日 19 版)


(责任编辑:李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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