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网帐号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新闻热线 01063878399

  • 微信

  • 新浪

  • 移动端

法治中国 >社会与法>正文

民法典人格权篇分组审议:健康权引热议

2019-04-22 16:10 来源:人民网

21日上午,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就民法典人格权篇进行分组审议。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就草案中的健康权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邓凯委员表示,实践中侵害健康权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建议像生命权和身体权一样有所归类细化,增加其他条款作为补充。企业发展不应建立在侵害职工健康权利之上。鼓励奋斗,但是也要保障健康。

李钺锋委员建议增加“休息权”。他表示,“休息权”是保障自然人身心健康的一项重要权利,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人的“休息权”被剥夺的情况较多,比如有的劳动者被长时间安排加班,得不到应有的休息等等,特别是网上热词“996”工作方式,也不应提倡。

此外,陈竺副委员长建议增设将环境人格权。他表示,环境作为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对于人获得主体资格,对于保障人体的健康安全至关重要。另外,自然景观的美学价值、历史价值,也是人类生活必不可少的精神因素,但是传统人格权的内容却忽视了这一重要的因素。因此有必要在人格权编中适当增加涉及环境因素的内容,即“人民享有一种以环境资源的生态价值和美学价值为基础,在美好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并规定自然人享有在良好环境中生活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污染他人的生活环境。(栗翘楚)


(责任编辑:李园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