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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律之剑为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跨国维权

2020-08-24 10:08 来源:法制日报

  ● 从2000年夏季初步论证、当年11月正式接受委托,到2017年初秋最后一次去日本处理善后事宜,谈臻和吴明秀自掏腰包四渡东瀛,其间经历了中国法院和日本法院两起案件的6次开庭、5次宣判
  ● 用法律之剑为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讨回公道,备尝艰难,柳暗花明,让人为之欢呼和感动
  ● 诉讼期间和胜诉后,夏淑琴一家的悲惨遭遇愈发清晰、无可辩驳,夏淑琴被公认为记录南京大屠杀史的“活化石”,围绕大屠杀幸存者的口述史采集和相关学术研究也愈发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8月22日上午,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和往日一样观者如织、静谧肃穆。14年前的2006年8月23日,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对夏淑琴名誉侵权案作出胜诉判决。
  在历史和法律专家、幸存者及媒体等见证下,10多年前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写给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名誉毁损诉讼案中日本律师团的感谢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工作特别嘉奖、对谈臻律师的贡献予以特别嘉奖的荣誉证书,以及赴日诉讼期间的诉讼资料、书籍、照片,广播电视等媒体采访夏淑琴、谈臻的影像、报刊资料等36件物品,由谈臻的妻子李明霞女士、哥哥谈晓翔先生在谈臻追思会上,一一亲手交到了纪念馆馆长张建军手中。
  这些物品作为南京大屠杀史尤其是法律史研究的重要史料,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为后人观瞻、研究。
  致力战后赔偿诉讼
  多名律师深情悼念
  谈臻是南京著名律师,生前担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荣誉主任,南京市法律援助协会基金会理事长,曾任南京律协党委副书记等职。今年6月12日6时许,他因突发肺栓塞抢救无效去世,享年66岁。
  谈臻突然离世的消息,不仅在江苏乃至全国律师界引发了高度关注,各界人士纷纷以各种形式纪念、悼念他,还传播到了海外,尤其是日本知名律师渡边春已、秘书长米仓勉、律师山森良一等日本律师团于6月15日专门以“中国人战争受害赔偿请求案件律师团”“夏淑琴案件律师团”的名义发来唁电。
  “回忆谈臻先生爽朗的笑容,是那样的充满活力,难以相信就此离去。”唁电在深表哀悼的同时,还再次肯定了谈臻作出的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谈臻先生在战后赔偿诉讼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中国人战争被害赔偿请求案件律师团暨夏淑琴案律师团对其功绩谨致赞美之意”。
  而与他相识廿载、长期得到他无微不至关心的夏淑琴老人,惊悉他猝然离世后在家中号啕大哭。“我怎么能见到他?他就这样走了!我怎么去看他!”夏淑琴不顾91岁高龄,数小时后在女儿搀扶下来到谈臻家中灵堂前悼念。
  在谈臻的追悼会上,数百名来自南京及江苏各地律师自发到殡仪馆为他送行。生前,他为律师工作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曾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为律师行业管理工作作出无私奉献”荣誉奖章,被江苏省司法厅授予“特殊贡献奖”,荣立个人二等功。
  去世后,先后有20多名律师深情写下纪念文章,回忆他的高风亮节和对培养年轻律师成长作出的贡献。“他在我心目中是‘大神’级人物!世事无常、长歌当哭,他的去世是中国一代老律师的损失!”与谈臻共事20年的律师庄卓在纪念文章中写道。
  青年律师孟庆红在纪念文中写道:“我不是谈主任的学生,也不是他的律师团队成员,他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动了我,他宽厚待人的品格温暖着我。在我心里,谈主任是一座不朽的丰碑!”
  自掏腰包四渡东瀛
  历经艰辛终获胜诉

  《法治日报》记者感受到,包括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为谈臻举办此次追思会,在怀念回顾他事迹的同时,激励律师群体学习和弘扬谈臻的法律人义举,用所学所用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8月22日,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的谈瑧律师追思会现场。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摄
  “最令我钦佩的是谈臻律师生前一直致力于用法律武器维护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一刻不曾忘记自己的使命。”江苏司法厅副厅长张武林在追思会上评价,“他是江苏律师的好榜样和精神路标。怀念谈臻律师,就是要坚定政治信念、继承和发扬谈臻律师为公平正义作出的无私贡献,激励更多法律人献身律师事业,这是对他最好的纪念。”
  一个人活着,并不需要做过什么感天动地的壮举,也不需要过多华而不实的赞美,只需要做过一两件让人真心钦佩,让同行肃然起敬的暖心事就行。谈臻,就是这样一位感动南京城的律师。
  “他如今早逝,让我心痛啊!谈律师一分钱不要,这么多年为我打官司,东奔西走,他为了什么啊?不就是为了国家好!”在追思会上,夏淑琴老人声泪俱下。
  “说起谈主任,就必须要说夏淑琴妈妈的名誉权维权案。”曾经长期与谈臻并肩战斗的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明秀如今也已头发花白,说起前后18年与谈臻一起参与到夏淑琴案的调查、诉讼代理和善后处理,吴明秀如数家珍。
  从2000年夏季初步论证、当年11月正式接受委托,到2017年初秋最后一次去日本处理善后事宜,谈臻和吴明秀自掏腰包四渡东瀛。其间经历了中国法院和日本法院两起案件的6次开庭、5次宣判。其中,谈臻还经过日本律师团争取,成为诉讼辅佐人参与了庭审,并作了5分钟呼吁尊重幸存者、尊重历史、以史为鉴的发言。
  最终,南京玄武法院判决被告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与被告展转社株式会社,立即停止出版《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和《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将已出版的书籍收回和销毁,并在中国和日本主要报纸刊登道歉声明,判决赔偿夏淑琴精神损害抚慰金160万元。
  日本法院则经历东京地方法院审理和日本最高法院终审,判决日本右翼势力的作者对夏淑琴的名誉权构成严重侵害,并判决赔偿精神抚慰金427万日元。
  “此后,日本的出版物再也没有出现污蔑诸如李秀英、夏淑琴这样具体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事例的歪曲言论。”吴明秀说。
  一次开庭作出判决
  因为证据无可辩驳
  用法律之剑为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讨回公道,备尝艰难,柳暗花明,让人为之欢呼和感动。“因为证据无可辩驳,日本法院实际上仅开了一次庭就作出了判决,在这类复杂案件中较为罕见。”吴明秀说,所有证据都无可辩驳地说明了夏淑琴老人就是南京大屠杀期间,新路口5号一家9口被杀7口的幸存者,而不是右翼分子东中野修道所臆测的“假证人”。
  《法治日报》记者解到,在接受夏淑琴委托后,如何打好“法律战”,毫无疑问成为了中方律师团团长谈臻心中最重视的一部分。
  “从1937年到2000年,长达60多年里,夏淑琴老人是否就是《拉贝日记》中那位8岁幸存的小姑娘,作为一起案件的代理律师,追根溯源调查清楚相关事实,是最为核心最为紧迫的,也是最终取得胜诉的关键。”谈臻站在对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细处着手搜集各类资料。
  为了打开诉讼的“证据之门”,当年36岁的吴明秀不仅找到了夏淑琴曾经工作过的中山陵园管理处,翻阅到1967年夏淑琴参加工作时口述记录的简历,以及1971年当年清理职工档案时的资料,还远赴合肥找到了夏淑琴妹妹夏淑芸工作的某部队工厂,找到了1950年夏淑芸参加夜校填报的履历表,其中清晰记载着包括姐姐夏淑琴在内的家庭成员名字、侵华日军在新路口5号屠杀的遭遇。
  谈臻、吴明秀还锲而不舍地找到了当年事发地新路口5号房东哈家的9岁幸存者、退休在家的工程师哈梦鹤,他们回忆当年大屠杀时夏淑琴家的悲惨遭遇,并作了记录取证。
  “夏淑琴妈妈是一个忠厚善良的幸存者,如今虽年事已高,但如果仅以她口述中出现的一些记忆小误差就推断她是一名‘假证人’,那是对包括夏淑琴老人在内的幸存者的二次伤害。”谈臻多次清晰表达了愤慨,并力主在诉讼中要求侵权人赔偿。
  以谈臻为首的中国律师团,在夏淑琴名誉侵权案中作出的历史性贡献,如今得到越来越多史学界、法律界专家和权威媒体的认可,而他身后留下的“遗产”也将得到传承和发扬。
  首先是中国民间组织自发力量,对日本右翼分子顽固否认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实的一次坚定反击,有力打击了其嚣张气焰,在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司法维权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诉讼期间和胜诉后,夏淑琴一家的悲惨遭遇愈发清晰、无可辩驳,夏淑琴被公认为记录南京大屠杀史的“活化石”,围绕大屠杀幸存者的口述史采集和相关学术研究也愈发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历史学和法学携手加强南京大屠杀法律史研究也愈发得到学界重视。

  不能忘却的是,夏淑琴名誉侵权案在中日两国诉讼期间获得了中国驻日大使馆的支持,以及时任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对日民间索赔指导委员会主任于宁(已逝),时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部部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日民间索赔指导委员会联络部部长宋芮等,以及南京市司法局原副局长王竞成、现任副局长陈宣东等作出的贡献。


 第一次开庭当日,中日两国律师团成员陪同夏淑琴老人走向东京地方法院开庭。(资料图片)
  更加不能忘却的是,夏淑琴案中方律师团全体成员:团长谈臻、李大进,秘书长吴明秀,律师宋章龙、孙敦萍、王峰,以及谈臻的妻子李明霞。

  日本律师团成员:团长渡边春已、副团长南典南,秘书长米仓勉,律师山森良一、穗积刚、菅野圆子、大江京子、山城宏、小野寺利孝等。


(责任编辑  李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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