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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2021-09-16 14:59 来源:《祖国》杂志

2021915日,安徽省黄山市纪委监委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委新闻发言人夏江华从5个方面总结介绍了该委所取得的工作成就。

 

夏江华首先介绍说,五年来,是黄山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及省、市纪委全会决策部署,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求,全面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构建与黄山自然生态相媲美的政治生态,为顺利完成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定“两个维护”,在服务中心大局上有新作为

紧盯重大决策部署。制定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实施方案,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防汛救灾、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四千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具体措施落实,问责党组织135个,问责649人,提出整改建议1100余条,出台监督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聚焦监督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信访件、问题线索“清零清淤”,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两项目两资金”专项整治,查处问题399起,处理437人。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线索处置和监督推进损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查处问题45起,党纪政务处分19人。推进政治巡察全覆盖。规范设立巡察机构,制定1+2+3+N”巡察制度体系,组织11轮常规巡察,覆盖95家单位,巡察“回头看”11家,推动解决问题4252个、移交问题线索108件次。对人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7批次联动专项巡察,针对系统性突出问题,督促开展28个专项整治,推进改革措施235项,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深化标本兼治,在一体推进“三不”上有新突破

在推进“不敢腐”方面,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8784件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2427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处理8656人次、2788人次,分别占69.7%22.4%。立案3772件,党纪政务处分3896人,移送司法机关136人。先后查处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勇、市法院原副院长鲍东升、黄山风景区公安局原局长陈新生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成功将出逃近20年的歙县工行牌楼分理处原负责人李四新追逃归案。在推进“不能腐”方面。督促推进各级健全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党务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保障等制度机制。突出抓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选择部分区县和市直单位开展新一轮风险防控,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90余份,推进财政体制、公共资源交易体制和交通项目投资体制改革,规范行政和司法自由裁量权,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资金管理、发放津贴补贴、“借转补”和旅游营销资金、医保社保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制度。在“不想腐”方面。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推进“四位一体”廉政教育,开展以历史和红色文化昭示、反面典型警示、先进人物示范为主要内容的“三示”教育,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培树新风正气,在推进作风建设上有新成效

开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等专项治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67起,处理887人,党纪政务处分322人,通报曝光194304人。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先后开展“讲重作”“讲严立”“严强转”“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推动实施“20+7+1”“用心办实事,恒心抓整改”群众满意度提升工程等,督促职能部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七个一批”专项行动,查处相关问题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98个,处理345人,党纪政务处分54人,通报2243人。建立1+N”专项整治模式,严肃查纠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347件,党纪政务处分803人。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59159人,党纪政务处分104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市纪委监委机关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坚持改革创新,在完善监督体系上有新举措

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一体履行。探索建立上级纪委和下级党委纪委监督信息共享和双向联系机制,提升同级监督和“一把手”监督实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领导班子、重点岗位人员1852人次,立案审查调查乡科级以上“一把手”110人。全面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市县全面组建监察委员会,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一体履责;组建14个市直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重要情况报告办法;加强国有企业纪委和监察办公室建设,授予监察权限。制发《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意见》,全市105个乡镇(街道)全覆盖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配备村(居)监察信息员(联络员)753名,配套建立规范化乡镇谈话场所。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创新“嵌入式”轮驻监督,健全“室组地”联合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制,联动监督321次,联合办案96件。

加强自身建设,在锤炼过硬队伍上有新进展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以“模范政治机关建设年”为抓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以中央、省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省纪委干部监督调研为契机,带头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突出强化党支部特别是案件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政治功能,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锤炼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三严三实”的优良品格。开展全员培训、调训调学、以案代训、跟班学习,办好机关“夜校”和“市纪检监察大讲堂”,市县两级培训5225人次,实现全覆盖。开展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执法集中教育,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中央、省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带头抓好机关“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建立检举举报、监督办案、智能辅助、大数据中心等信息化平台,完善集体决策分工制约、执纪执法协调制衡、内设机构规范运行、问题线索闭环管理、廉政风险全程防控“五项机制”。出台我市纪检监察干部“十项禁令”,优选聘请15名同志为市监委第一批特约监察员,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38件,谈话函询53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坚决防止“灯下黑”。(程东建)


(责任编辑:李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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