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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反向行、刑衔接 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2023-03-15 07:09 来源:《祖国》杂志

    《祖国》杂志 姜国利  目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已经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帮信犯罪案件过程中,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帮信犯罪区分地位作用分类分层处理,重点打击帮信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对初犯、偶犯,尤其是仅出售个人少量银行卡、违法所得不大且认罪认罚的卡农,依法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建议缓刑的建议缓刑。


    此外,对检察机关对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再以检察意见书的形式建议侦查机关对涉案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探索引入社会公益服务类惩罚措施,以“刑事+行政+公益”反向行刑衔接进一步巩固深化宽严相济及少捕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社会效果,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确保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办案质效。
    一、反向监督提质效
    龙潭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案中发现,审查起诉的帮信犯罪分子80%以上为卡农,处于贩卖两卡灰黑产业链的最底端,以社会底层人员、无业闲散人员、涉世未深青年人员居多,对上述人员一律予以刑事处罚有悖于刑法的谦抑性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不利于教育挽救、源头治理。但简单的不起诉了之,又起不到警示惩罚和再犯预防作用。
    基于此,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3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规则》第373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1条第1款、第38条、第44条之规定,对相对不起诉案件,再以《检察意见书》的形式建议侦查机关对被不起诉人酌情给予行政拘留、行政罚款;以《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违法所得意见书》的形式建议侦查机关依法没收被不起诉人违法所得,以反向监督给予被不起诉人适当的羁押性、财产性惩罚,既有效贯彻落实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又有效提高了帮信犯罪办案质效。
    二、多方联动促衔接
    为做好帮信犯罪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行刑衔接工作,该部主动协调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合力推进政策落实,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联动工作格局。主动向地方党委请示汇报,围绕帮信犯罪行刑衔接工作与公安、法院、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协商,共同研究落实举措,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意见,规范政策适用标准,牵头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政法单位业务骨干召开联席会3次,推进相关部门就行政处罚管辖权、法律依据、处罚标准等法律适用问题统一认识、凝聚共识。
    三、“三+”模式强落实
    探索构建帮信案件“刑事+行政+公益”有效衔接的轻罪非罪化处理体系,完善帮信案件相对不起诉后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在反向行刑衔接中探索引入社会公益服务类惩罚措施,通过社区服务、现身说法、植树造林等公益服务促进被不起诉人认罪伏法、改过自新。目前,已就10余名被不起诉人依法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行政处罚及没收违法所得的检察意见,并责令3名被不起诉人到社区进行现身说法类普法宣传。
    今后,该院将常态化推进“三+”模式,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穿于帮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全过程,宽严相济、打防并举,依法延伸办案效果,坚持电信网络犯罪打击治理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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