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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淅川九重法庭:案结不能当事了,执源治理显功效

2023-05-16 15:35 来源:《祖国》杂志

“感谢九重法庭的耐心解答,你们讲的道理我都听明白了,心中的疙瘩也解除了,我接受判决结果,愿意进行赔偿。”被告彭某心悦诚服地对法官说道。

5月5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九重法庭通过判后答疑、告知强制执行风险,敦促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自觉返还空调一台,被告自觉履行了三倍赔偿义务,从而使案件案结事了。

2022年10月,原告吴某在被告彭某的某品牌空调专卖店以2750元的价格购得某品牌二手空调一台。后原告在安装空调过程中,通过该品牌空调售后人员上门检查,发现该空调能效标识与铭牌均系伪造、该空调铭牌显示机型和生产日期均不符。原告吴某找被告彭某多次沟通,但因被告不同意原告调解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退货并支付三倍赔偿。 

庭审前,承办法官九重法庭庭长张玉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轮调解,因双方认识不一致,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故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法庭决定不和稀泥、当判则判,依法判定原告返还被告空调一台,被告除返还2750元空调款外,另赔偿被告空调价款三倍的损失8250元。在给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时,九重法庭耐心细致的开展判后答疑工作,使被告彭某情绪稍有缓和。判决生效后,为终局性解决矛盾纠纷,张玉峰庭长针对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对被告彭某进行了多轮有针对性的辨法析理,最终使被告彭某明白了作为实体经营者应有的法定义务及构成欺诈必须履行三倍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等疑惑,并告知被强制执行的后果。最终,被告表示理解法院判决依据,并在法庭的主持下,愿意当面给付赔偿款,这才有了开始的一幕。 

九重法庭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通过强化判后答疑工作,加大强制执行风险宣传,为当事人释法明理,实质性的化解矛盾纠纷,把能动司法做到实处。下一步,九重法庭将不断拓展、延伸判后答疑的功能及作用,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生效裁判,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刘振伟 全晓宇)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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