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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申请人积极提供线索 助推案件顺利执行

2024-01-31 14:33 来源:《祖国》杂志

    “法官,我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张某住哪儿了,我把定位发给你,麻烦你们过来看看。”
    “好的,你要看紧他,别让他跑了,我们马上过去。”

    1月30日,在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和积极配合下,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为已“终本”案件的申请人追回部分欠款,并达成和解协议。


    案情回顾:
    2015年6月,张某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吕某借款10万元,约定月息1分。借款到期后,吕某多次催要,张某均推脱未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吕某将其诉至法院。但经法院调解后,张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吕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张某竟玩起了“躲猫猫”,电话不接,信息不回,申请人又不知道张某的家庭住址,执行法官始终无法联系到张某,且经调查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执行推进陷入了困境。在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告知申请执行人,案件“终本”后,法院仍会继续关注关于张某的线索,同时申请人若发现张某的行踪,要立即向法院反馈。
    1月30日上午,正在办案的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吕某的电话,称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张某的家庭住址,且自己在张某家门口蹲守了一天,确定是他家无疑。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根据吕某发来的定位,迅速找到了张某家,并将其顺利拘传到法院。
    经过与被执行人张某沟通,执行法官了解到,张某做生意赔光了钱,其父亲也卧病在床,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执行法官刚柔并济,一方面站在张某的角度,用接地气的语言耐心开导,劝导他“冤家宜解不宜结”“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也劝解申请人吕某,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都看在眼里,的确不容乐观,拘留不是目的,只要他能拿出诚意,还是可以达成执行和解的。执行法官的一番话语打开了吕某心结,同意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张某也兑现承诺,想办法筹钱当场履行3万元,并就剩余欠款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分批还清,该案圆满执结。
    法官提醒: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有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的义务,案件能得以成功执行,源于申请人与执行法官的密切配合,申请人应多多关注被执行人的动向,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高消费或者具体行踪等情况,要及时联系执行干警,从而助推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早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振伟 聂传青 屈熙尧)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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