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杂志/刘振伟 文/郭贝 聂传青 为倡导移风易俗,弘扬婚嫁新风,有效化解涉彩礼纠纷案件,形成拒绝“高价彩礼”的良好社会风气。5月28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走进内乡县赤眉镇文明实践站开展“抵制高价彩礼,树立文明新风”主题宣讲活动。
在文明实践站二楼乡村音乐厅,立案庭干警陈萍萍以彩礼的由来及社会意义变迁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了《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规定,并围绕彩礼的认定、彩礼与恋爱期间赠予的区别、彩礼返还的依据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阐释了高额彩礼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婚恋观、婚姻观,呼吁大家拒绝攀比,自觉抵制高额彩礼。
赤眉镇文化站站长杨燕柳表示,“此次普法活动内容丰富、贴合实际,真是及时雨!不仅让大家了解了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知识,更了解到‘天价彩礼’的危害,听完这堂课,在之后的移风易俗宣传过程中,心里就更有数了!”
下一步,内乡法院将不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并采取内容丰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价值观和婚嫁观,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为构建文明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弘扬社会文明新风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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