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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民元律师新作《证据终结者》第十六章:强弩之末

2025-06-11 15:23 来源:《祖国》杂志

  在第十三章提及的案例中,当仁总收到中级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书时,一并送达的还有《财产申报令》。这一纸文书,不仅将仁总推上了生效裁决被执行人的位置,更意味着他的个人财富将完全进入透明状态,他不仅要如实告知法院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还得详细说明近六个月内的每一笔财产变动情况,这无疑是揭开了他最后的人格尊严面纱。
  此刻,可能是仁总人生的最低谷了。回溯过往,十五年前,他借远在美国姑父的名义踏上创业之路,从朋友处借款50万作为启动资金,白手起家。创业的艰辛可想而知,无数个日夜的拼搏,无数次困境中的挣扎,终于将公司发展到如今资产过亿的规模。
  然而,一切的祸端根源来自对亲情的信任。从公司注册之初,在工商登记信息里,国外的姑父便占95%的股权,仁总则持有5%。
  在公司注册之后,仁总也确实享受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政策红利、土地价格优惠以及“税收二免三减半”等福利。对此,仁总从内心里也万分感激姑父与姑母的慷慨相助。还记得当初将姑父从海外汇过来的注册资本兑换为人民币交给姑母时,姑母说:“我们从小就把你当亲儿子看待,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让仁总感激得热泪盈眶,也因此没有留下任何证据来证明公司创业的原始注册资本实则是由仁总从朋友处借款出资的。
  三年前,姑父离世。谁也没想到,姑父的两个女儿从美国寄来遗产继承公证文书,理直气壮地主张继承姑父在国内公司95%的股权份额。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仁总顾不上揣测两个表姐是基于什么目的,也不敢预测最后争议的结局。当他收到国际仲裁庭的仲裁申请送达通知时,内心的痛苦如潮水般翻涌,那是一种足以颠覆他人生观并深入血液的痛。
  等待国际仲裁结果的三个月,对仁总而言,可能是一个世纪的煎熬与期许。他既期望两个表姐能突然良心发现,主动撤回国际仲裁的申请,又常在深夜里梦见姑母打电话说:“仁儿啊,两个女儿不争气,没想到她们会到国内争财产,你放心,我不会让她们得逞的。”同时,仁总的希望也寄托在代理律师和仲裁庭的仲裁员身上,他反复地跟仲裁员和代理律师讲:“人总是有良心的,我十五年奋斗的青春岁月不可能白白让给别人。”“法律是公正公平的,我相信仲裁员会做出正义的裁决,我相信代理律师会拿到我满意的仲裁结果。”
  在仲裁庭开庭的庭审中,首席仲裁员反复向仁总强调:“仲裁庭是重证据的,公司注册的现实登记材料显示,姑父是公司95%的在册登记股东,美国公证机关也证实你两个表姐是姑父的合法继承人。你或许会觉得仲裁庭对你不公平,但你必须提供证明,你是公司95%股权的实际出资人。你必须证明,登记在册的姑父与你之间存在95%股权代持的法律关系。”
  仁总急切地辩解:“姑父从公司注册登记开始就没有来过中国,工商登记档案中所有在册资料上姑父的签字都是我代签的。十五年来,他没有参与过任何公司的经营管理,也没有分配过一分钱的红利,难道这些不是铁的证据吗?”
  但仲裁员说:“这些证据只能证明,姑父跟你之间存在公司经营的委托代管的法律关系,并不能否定姑父在工商登记上的在册股东身份。”
  仁总慌乱地问代理律师:“这个仲裁员是在暗示什么?”代理律师说:“这不是暗示,是在明确告知你他们达成合议的仲裁结论。”
  当仁总最终收到那份裁决书,看到“确认二申请人对公司95%的股权享有合法继承权”的内容时,他反而出奇的平静。他苦笑着说:“正如那喂肥了等待宰杀的猪,我认了,也许命该如此吧。”此时的他,早已不再是怀疑人生,而是对人类生存的意义和价值产生了深深的质疑。
  此刻,代理律师肩负重任,必须争分夺秒,寻求转机,让这场纷争按下暂停键。
  作为仁总的代理律师,我向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裁定不予执行申请书”。申请书中明确指出:国际仲裁裁决的内容不属于法院的执行范围。我们详细陈述事实:仲裁裁决结论仅确认了二申请人(两个表姐)对公司95%的股权享有合法继承权,这仅仅是确认之诉中对一项事实的认定,并不存在可供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或“行为”。
  如果二申请人想依据这份仲裁裁决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必须先以仁总和公司为被告,提起“继承公司股权”的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一,公司将95%的股权变更至二申请人名下;其二,仁总配合签署相关文件,完成95%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只有“变更工商登记”这一行为才是具体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内容。或者,二申请人向法院起诉申请拍卖95%的股权,并继承拍卖所得,那这个95%的股权才能成为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因此,在仲裁裁决内容没有明确的执行标的或执行行为情况下,受理法院应当裁定对该仲裁裁决书不予执行。
  最终,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二申请人不服,向省高院上诉,上诉法院维持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

  这份曾经看似强势的“国际仲裁裁决书”,终究如同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之薄,失去了拿到这份国际仲裁裁决书时光芒万丈的魔力。(本章完)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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