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怀仁市公安局新家园派出所始终秉持 “派出所主防” 理念,紧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持续加大日常巡逻防控力度。尤其针对山区、小路等易形成视觉盲区的区域,强化巡逻频次与覆盖范围,以主动预防、积极作为的工作态度,全力守护辖区安全与生态平衡。
7月5日,该所民警在辖区小峪后山山区路段执行巡逻任务时,接到一名群众紧急求助:“警察同志,我发现了一只幼小的猫头鹰,看起来状况不太好,你们快来看看。” 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这只疑似猫头鹰的幼鸟正躺在地上,见有人靠近,不断挣扎却始终无法站立,情况较为危急。
为确保这只幼鸟得到妥善处置,民警第一时间与怀仁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详细说明现场情况并寻求专业指导。经民警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共同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角鸮。红角鸮是一种小型猫头鹰,隶属于鸱鸮科角鸮属,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
随后,派出所民警小心翼翼地将这只红角鸮带回派出所妥善安置,并及时移交给怀仁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由其进行进一步的专业救治与照料。
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广大居民若发现伤、病、残及幼小的野生动物,切勿私自进行救助或盲目放生。应及时联系林业等相关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救治。待其恢复健康后,再由相关部门实施科学放生,以确保野生动物的生存安全及生态环境的稳定。(王晓丽 李文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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