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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交警常态化整治酒驾发力 半年查处503起!

2018-07-11 16:57 来源:《祖国》

    《祖国》记者汪凌云 颜喜胜报道  为切实加大查处酒(醉)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扩大酒(醉)后驾驶的整治战果,挤压酒(醉)后驾驶违法空间,增加酒(醉)后驾驶的违法成本,预防和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发生,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立了五项整治酒(醉)驾违法行为长效机制,始终将酒(醉)驾整治作为交通秩序整治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丝毫未放松,实现常态化,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1月至6月,该大队共查处酒后驾驶503起,其中醉酒驾驶5起,刑事拘留5人,二次酒驾3起,行政拘留143人,因酒(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较上年同期下降20.8%。

    该大队酒驾显赫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常态化整治机制。一是科学研判分析,提高路面管控效能。大队结合城区道路交通实际,认真分析掌握辖区酒(醉)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规律,突出酒(醉)后驾驶的重点时间、地点和车辆人员,每周抽调六个中队警力充实县城,至少开展1次统一行动,科学安排勤务,机动灵活布设检查执勤点,并将整治触角延伸到全县农村乡镇,拉网式进行排查整治,其余时间由各中队深入辖区进行日常整治。二是强化执法保障,配齐配全执法装备。大队为每个执勤组配备了1台酒精检测仪,为每名民警配备了1根酒精测试棒、1台现场执法记录仪、1台数码相机、警绳等执法装备,并与县中医院密切协作,对涉嫌醉驾的一律现场抽血存样,及时送鉴定中心检测,提高血液酒精检测效率。三是合理设置卡点,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勤卡点设置、检查方式、执法用语和执法绩效考核,各执勤卡点反光锥筒、执勤点提示牌等提示警示标志摆放齐全,民警现场规范查处涉嫌酒(醉)驾违法行为人,每个卡点都有一名大队领导带队,现场指挥督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以拉网式的检查模式对过往每一辆车进行检查,检查中对闻到有酒气味的驾驶人用手持酒精测试棒进行酒精预检测,对经检测涉嫌酒(醉)后驾驶的驾驶人,一律带回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由违法处理组民警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处理。四是强化交通宣传,做好社会舆论引导。灵活采取玉山交警微信公众号、短信提示、微博、公益广告、专题访谈、现场跟踪报道等方式,宣传酒后驾驶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全面、真实、深入的反映查处酒后驾驶的现场工作情况和坚定决心,引起广大群众的足够重视,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酒驾”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五是实行量化考核,强化执法监督。大队将查处酒(醉)后驾驶目标任务数下达到各执勤组,每周五下午一通报,每月15日在量化考核例会上进行通报、点评,同时成立以值班领导为组长的执法监督组,采取明查暗访方式,每周不定期对民警执勤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责任编辑:李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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