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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交警2个月拆除遮阳伞25500把

2018-07-17 10:03 来源:《祖国》

《祖国》记者汪凌云 颜喜胜报道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规范和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私自安装遮阳伞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努力营造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5月15日至7月15日,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电动车、摩托车非法安装遮阳伞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丰硕战果,城区道路通行的二轮车遮阳伞明显减少。据统计,集中整治2个月,该大队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0余份,拆除、收缴私自安装遮阳伞25500把。

一是宣传先行,提高意识

大队坚持宣传先行,边宣传边整治,充分发挥县电视台、《今日玉山》报、《玉山之窗》微信公众号等县内主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向社会发布整治公告,并邀请记者随警作战,大张旗鼓地宣传集中整治攻势。同时向过往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进行现场劝导、帮助教育纠正错误,使其充分认识私自安装遮阳伞的严重危害性,全面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规的自觉性,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太阳晒得慌,想防晒就装了这个伞。而且别人都装了,我就跟着装上了”。5月15日15时许,徐女士骑着加装了遮阳伞的电动车,在人民大道被民警拦下,“我之前不知道这个不能装,以后肯定不再装了。”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很多市民加装遮阳伞,是为了遮雨遮太阳,但这样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加装遮阳伞会改变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的原有结构,破坏车辆的稳定性,行驶时容易失去重心,造成车辆侧翻。此外,二轮车加装遮阳伞后,极易遮挡自己和他人的视线,也容易对遮阳伞附近的人造成伤害。部份遮阳伞拆除后,会在车前方残留下一节金属管,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很有可能对驾驶人及他人带来二次伤害。”冰溪中队民警吕荣富说。

二是文明执法,规范执勤

整治行动中,全体参战交警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坚持人性化管理,使用规范文明的执勤执法用语,配齐配全执勤执法装备,在拆除非法安装遮阳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时,耐心劝导,悉心教育,做到劝之知悔、教之能改,确保了未发生一起因执勤执法方式方法简单或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事件,充分展现了玉山交警的良好形象。

三是文明劝导,以点带面

大队本着“突出重点、文明劝导、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和定点执勤与巡逻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全警出动,对城区人民大道、冰溪大道、博士大道、金山大道、三清大道、怀玉大道、汪应辰路、新建路、解放路的交通秩序进行重点整治,每天早上7:30至8:00、中午11:20至11:50、下午17:10至17:40三个重点时间段在人民大道与三清大道、三清大道与新建路、三清大道与金山大道、博士大道与汪应辰路、博士大道与人民大道、博士大道与新建路等6个红绿灯路口布置36名警力,开展文明劝导行动,对私自安装遮阳伞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拆除、收缴。在其他时间段,由各条道路整治组巡逻检查,对大型商业场所或路边停放、私自安装了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车,发现一辆,拆除一把,决不手软。

在此,玉山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摩托车车主,切莫抱侥幸心理私自安装遮阳伞,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不可能再来。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拆除电动车、摩托车上的“夺命伞”。玉山交警已经将拆除遮阳伞整治纳入常态化工作,每天都派出警力上路巡逻,拆除存侥幸心理私自安装的遮阳伞,坚决杜绝私自安装遮阳伞现象再抬头。


(责任编辑:李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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