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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两名正厅级干部涉嫌受贿罪等被公诉

2018-07-18 16:5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天津市两名正厅级干部涉嫌受贿罪等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具体内容如下: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金亮提起公诉

日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原秘书长李金亮(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金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金亮,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1996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金亮利用其先后担任天津市市容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书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杜强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党组成员杜强(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杜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杜强利用其先后担任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天津市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局长,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李源)


(责任编辑:李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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