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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海龙凤地酒店强行拆除“存疑”?

2018-08-22 17:36 来源:《祖国》

    《祖国》记者王国勇  张茂梅母亲去世后,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张茂梅一家一夜间发生了重大转变。为何手续齐全的酒店会被强制拆除?带着疑问,张茂梅多次向相关部门寻求原因。近日,记者实地采访了这起“说不清”的强制拆除事件。   

     

宅基地建房成违建 

张茂梅向记者反映,2004年7月30日其母亲在东海县购买了一处宅基地,长50米,宽15米,其中有证面积204平米;购买时已有地基和地下室。2013年其母在宅基地上建设了地下一层地上四层的酒店式建筑。取名连云港泳漳龙凤地大酒店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以下简称:龙凤地酒店)并办理了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与李某签订了6年承包合同,2016年5月,酒店正式开业,张茂梅的母亲每年可收取租金360万元。

2017年2月张茂梅的母亲去世,随时而来的变故,让张茂梅一家不知所措。先是冒出来2380万元的外债,追债人天天上门讨债。张茂梅一家本想用酒店的租金偿还母亲遗留的巨额欠款。然而却在2018年7月23日突然收到了东海县城市管理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东城强拆字(2018)001号),这让兄妹几人更不知所措。

随后兄妹四人在母亲留下的档案里查找有关酒店手续时发现,该地块在1994年8月19日就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94184)批复建筑面积204平米性质为住宅,还有同日批复的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编号:0008015)明确四至,另外还有原宅基地主人的收款证明。这些手续并不能阻止酒店的拆除工作。

据张茂梅介绍,按照东海县改造拆迁对外公布的规定,规定明确龙凤地酒店建筑物在土地确权材料认定范围内,按照该规定我们应该拿到补偿的。

 

提出行政复议 酒店仍被拆除

7月28日,张茂梅提出了行政复议,希望能够撤销强制拆除决定书,张茂梅说:“因为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对此,8月8日记者来到东海县相关部门进行采访,东海县国土资源局查阅档案后表示,因时间已过了20多年,如今已经无法查到,当时批复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不一定是国土局,但该地块的性质是可以建设房子的。

东海县规划局李姓工作人员回复记者时表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一年,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原规划许可自行失效。因1994年的许可证批复的时候规划局还没有成立,没有办法查到该规划许可证的档案。

随后,记者来到东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就龙凤地酒店拆除依据进行采访,该局陈姓工作人员表示拆除是根据程序进行的,具体的细节需要到执法大队进行了解。记者两次来到执法大队进行采访负责人均不在,随后记者留下采访问题,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电话给予回复。但截止发稿记者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回复。

8月16日,张茂梅告诉记者,行政复议还没有结论,酒店却已于8月15日开始被强制拆除。张茂梅表示酒店建筑部分是有手续的,现在却已经被拆除了,如今唯一希望的就是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来偿还母亲遗留的债务。对于该事件本刊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黄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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