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王子文 通讯员陈思国 马云弛 王谊通 近日,从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有效遏制违法建筑蔓延势头,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当天,该县多部门联动,依法对椰林镇中心大道市政道路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42间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约5130平方米。
经查明,在该县椰林镇中心大道市政道路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当事人谭某龙等41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所建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在先后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强制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公告》后,相关当事人仍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当天,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椰林镇、公安局、水务局及供电局等有关部门,依法对涉及的41人违法建设的42间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约5130平方米。
下一步,陵水还将持续深入开展“两违”整治行动,坚决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保持拆违高压态势,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来源陵水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李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