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耿兴徐 通讯员肖海波 王蔚 马新萍 大家都知道,120急救车在运送病人紧急送医时,为了保证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到医院,争取宝贵的急救时间,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闯红灯通过路口;但近日在徐州,一辆120急救车,在车上没有运送病人的情况下,依然闪着警灯拉响警笛闯红灯通过路口,就被交警拦下进行了处罚。
5月6日,五一假期结束上班的第一天,徐州泉山交警大队四中队的民警们,正在淮海路与苏堤路交叉口执勤。早高峰7点30左右,一辆安徽牌照的120急救车,拉着警笛由西向东驶向路口,四中队指导员郑春海立即与同事疏导车辆,对救护车优先放行,并用对讲机提醒前方路口的同事做好准备。由于下个路口不远就是徐医附院,郑警官早已习惯了对救护车的保障通行。半个小时后,送完病人的这辆安徽牌照救护车,由东向西返回,又闪着警灯拉响警笛闯红灯通过郑警官执勤的路口,被郑警官一眼认出,于是示意救护车靠边接受检查。
经过郑警官的检查,此时的救护车上果然没有运送病人,并没有在执行运送急救病人的紧急任务,但驾驶员朱某依然使用警笛警灯闯红灯通行路口,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员朱某解释称闯红灯是因为赶着返回医院,郑警官严肃的教育朱某,作为特种车辆的驾驶员,更要明白自己担负的责任,不能存有特权思想,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非执行紧急任务时,是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的,要和普通社会车辆一样遵守交通规则行驶。
驾驶员朱某最终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郑警官对其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告知朱某希望其能够引以为戒,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安全驾驶。
(责任编辑:李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