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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桦甸检察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能动检察服务安全生产

2022-04-29 17:21 来源:《祖国》杂志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复工复产的第一时间,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由院领导带队赴桦甸市应急管理局调研,共同深入企业开展复工前培训,并与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及部分企业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多元联动形成合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积极上门请教  强化“检应”衔接

    针对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业务性较强的特点,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翟跃主动与桦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领导对接,带队到市应急局展开调研。应急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桦甸市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在了解“八号检察建议”内容后,建议检察机关双方从促进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事前事后相结合的追责体系、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并与检察院建立常态化联络联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衔接的机制,共同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深入企业开展督导  能动助力合规经营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翟跃与专职委员宗乐贵专委共同前往吉林出彩农业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老金厂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督导,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确保防疫措施完备、相应台账齐全、复工前培训收到实效,对企业员工提出的涉及生产事故法律方面的问题,现场以案说法、予以解答。


    开展座谈交流  共谋合作多赢

    4月29日,桦甸检察院邀请市纪委监委、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企业代表等相关人员,召开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

    会上,桦甸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孟琳琳介绍了该市两起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第四检察部主任秦焕丰从公益诉讼的角度阐述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内容;第一检察部的王婉莹就该院向应急管理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书》进行解读。企业代表从如何在生产中抓早、抓小、抓苗头保障安全生产的角度,分享了体会。


    在交流中,副检察长翟检强调,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离不开检、监、企三方同向发力,努力实现“三个到位”:一是认识统一到位,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各方目标的同向性;二是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应急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衔接配合到位,检察、监管和企业要主动配合,共同形成预防合力,筑牢安全生产生命线。

    下一步,桦甸检察将坚持能动履职,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切实维护桦甸市安全生产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姜国利) 

责任编辑: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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