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23年12月28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2024年1月15日下午,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邀请县检察院一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等部门相关领导及同志,就规范醉酒危险驾驶(以下简称醉驾)违法犯罪的办案流程和裁判标准进行了研讨会商。
下一步,淅川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联合检察院、公安局,用足、用好会商机制,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正确适用法律,强化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刘振伟 熊昭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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