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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老城法庭:假期不打“烊” 为民讨薪酬

2024-05-07 15:59 来源:《祖国》杂志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你们能在节假日休息期间帮助我讨要血汗钱,咱们法院真的是为民办实事……”5月2日下午,宁某当庭领取了拖欠数年的劳务工资,并由衷地感谢法院帮他追回工资,并肯定了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法官办案的公平公正和效率。


  基本案情
  2022年初,原告宁某与被告王某在新疆阿勒泰地区达成劳务合同关系,并就劳务费进行了明确约定。工程完工后,经双方核算,被告王某共欠原告宁某劳务费17000元,被告王某向原告宁某出具欠条一张。欠条出具后,经过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支付部分劳务费,剩余部分被告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一直拖欠未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劳务费。
 案件处理经过
  在案件受理后,因涉及农民工权益,老城法庭对卷宗材料进行详细整理并了解情况,经过多方打听,被告王某长期在新疆地区从事工程项目工作,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贯彻“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考虑到双方相距千里,若路途奔波势必会增加诉讼成本,法庭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调解,被告王某在电话中对所欠劳务工资予以否认,并表示已足额支付了原告劳务费,原告属于恶意起诉,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此之后被告便不配合诉讼工作,一直处于失联状态,致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老城法庭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多次走访被告住所地打听被告的信息,经过多方摸排了解到被告王某会在五一假期期间返回淅川。在五一假期第二天,工作人员再次驱车赶往被告家中找到被告王某,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告表示愿意到庭与原告进行核算工资。法庭现场,由于原告宁某不识字,在法庭主导下对原告宁某、被告王某的转账记录、现金给付情况进行逐一核对,经过算账,承办法官发现被告王某并未足额支付原告宁某劳务费,尚欠原告劳务费一万余元,亦并非原告所诉金额,至此案件事实得以查明。接下来,承办法官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成功促使被告王某一次性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款10500元,剩余部分原告宁某自愿放弃,案件得以顺利调解、案结事了,原告宁某当庭拿到了标的款,双方握手言和。

  笃行不怠启新程,不待扬鞭自奋蹄。老城法庭将继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秉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积极倡导“法庭+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多元调解”的办案方式,创新工作模式,利用业余、假期时间为群众办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振伟 梁红羽)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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