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网帐号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新闻热线 01063878399

  • 微信

  • 新浪

  • 移动端

法治中国 >社会与法>正文

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九重法庭:要钱成了“倒找钱”?

2024-05-07 16:00 来源:《祖国》杂志

  “太感谢您了,杨法官,终于把我们两个之间的事情解决了,要不然还不指定拖到什么时候呢!不仅让我们的矛盾得以化解,还挽回了我的损失。”庭审结束后,被告申某高兴地向案件承办人杨泓法官表示感谢。


  2018年,被告申某在河南省淅川县九重镇承包某外墙粉刷工程,后将该项目交由原告彭某施工,施工过程中申某陆续向彭某支付工程款,因该工程迟迟未通过验收,申某一直未获得工程款,一直不配合彭某进行核算具体施工量及工程款,彭某一直认为还有部分款项未结算,多次找到申某索要工程款,申某一直不见面,也拒绝沟通。彭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申某支付余下款项。
  该案件承办法官九重法庭庭长在收到案件后,多次尝试与申某沟通,但是一直联系不上申某,后经与申某所在地的村书记联系,并邀请村书记一同到其家中了解情况。经了解,申某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愿意配合法庭工作,而是自己也有苦难言,因为该工程一直未进行验收,自己也没有拿到工程款,前期支付彭某的款项都是自己垫付的,并且认为自己作为被告,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承办法官在了解申某的心结以后,安抚了其情绪,并告诉申某,不是说被告就一定会败诉,打官司讲的是证据,与之联系既是了解情况,也是告知相应的诉讼权利,保护其合法的权益。申某听后,表示自己一定按时参加庭审。

  第一次开庭后,双方对工程单价以及已支付款项均无异议,但是工程量却各执己见。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立即通知双方并在其他人员的见证下,实地测量了工程量。经核算,申某不仅支付了足额工程款,还多支付给彭某五千余元。对此原告也表示事情搞清楚了,自己的心病也去除了,并愿意退还申某多支付的钱款。申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如果前期积极与彭某进行沟通也不至于闹到这一步,考虑到彭某也有损失,表示彭某只用退还自己三千元就可以了,彭某当庭向申某支付三千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这起矛盾纠纷也得以彻底化解,案件圆满解决。(刘振伟 卢启)


责任编辑:赵娜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