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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举办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情况发布会

2019-06-28 13:54 来源:《祖国》

    《祖国》记者程东建 谢源  2019年6月27日,安徽省黄山市政府新闻办就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黄山市住建局主任汪跃平就相关情况向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做了详细介绍。

黄山市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1.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市、区、县均已编制《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和污水管网年度建设计划。近年来,通过污水管网建设特别是结合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实施雨污分流,2018年底,全市建成污水主干管网604公里(2018年新建62公里),其中:雨污分流管网458公里,雨污混流管网146公里,分别占75.8%和24.2%。针对部分管道投入使用年限长(如市中心城区部分管道建设运行时间已达15年之久)、已建地下管道受到一定程度损坏以及私接错接等问题,2018年市区和黟县、休宁县等启动了污水管网清淤检测工作,主要采用CCTV、QV等检测设备进行清淤检测,发现排水管道不同程度存在错位、脱节、变形、堵塞、沉降、断裂、渗漏等病害,全市共清淤检测管网205公里,各地制定修复方案,修复管道106公里,极大地提高了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2018年底,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4.86%。截止2019年6月25日,完成排水管网清淤检测124.6公里,完成全市城镇雨污分流改造20.2公里,占总任务量56%。比如今年中心城区长干路、雀山路、横江路、华山路等6条道路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阜上路、新园东路等4条道路正在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通过改造后,便于雨水收集运用和污水集中处理排放,雨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排入城市河道,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功率,节省污水处理成本,完成污水再生回用。

2. 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泥处置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共有8座污水处理厂,其中:新安江流域建有市污水处理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徽州区污水处理厂、歙县污水处理厂、休宁县污水处理厂、黟县污水处理厂6座,总处理能力18万m³/日,2018年年底前,已经完成提标改造,休宁县城区污水接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长江流域已建成黄山区污水处理厂、祁门县污水处理厂2座,总处理能力4万m³/日,正在实施提标改造,截止2019年6月25日,完成黄山区污水厂的提标建设土建工程,正在调试相关设备,启动祁门县污水厂的迁建工作,正在进行土建招标。市污泥与餐厨垃圾处置项目,设计能力为日处理污泥120吨,已经完成项目公司招标和组建,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

3. 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监管。结合市里石亭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项目实施,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及环境跟踪监测工作,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达标排放和填埋气体的收集处理。2018年底,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投入运行,全市城乡生活垃圾进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采用焚烧无害化处置,有效地避免了渗滤液处理中浓缩液回灌对水环境的危害以及城乡生活垃圾对城乡环境、水体的污染。

4. 全面排查黑臭水体和治理较差水体。2015年,开展城市建成区范围黑臭水体摸排工作,通过向社会公众问卷调查和对水体分批次、分时间段、分地段进行检测,排查结果为黄山市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2018年4月—5月,组织全市县城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及复查工作,各县通过公众问卷调查、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水质检测等方式,确定县城建成区范围无黑臭水体。针对部分水体水质较差的实际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实施以河道截污、清淤、清除水面漂浮物及沿岸垃圾为整治内容的较差水体治理项目。截止2019年6月25日,完成屯溪区占川河一期、朱村河、佩琅河等较差水体治理项目建设。

下步打算,为加快补齐我市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

1.落实城镇污水治理的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立足民生、攻坚克难,落实责任、强化担当,系统谋划、近远结合,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重在机制、政策引领的基本原则,坚持“高标准、全覆盖、快实施”的工作要求,加强系统管理、源头治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监管水平,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目标。

2.明确城镇污水治理的主要目标。2019年,全市市政污水管网改造修复100公里以上、新建30公里以上,完成黄山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开工建设祁门县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2020年,全市市政污水管网改造修复100公里以上、新建50公里以上,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完成祁门县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2021年,全市市政污水管网改造修复60公里以上、新建20公里以上,完成县城以上建成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管机制,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

3.全面开展雨污管网排查和定期检测工作。制定排水管网排查与检测方案,委托专业机构,全面排查建成区主次干道市政管网以及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查清排水管网、排水口、检查井及雨污错接混接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形成排查报告和管道检测评估报告。对市政排水管网、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区域明确组织排查主体。三年计划排查检测雨污水管网600公里以上。今后,将建立5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城市市政排水管网定期排查检测制度。

4.全面推进城镇排水管网修复改造。根据城镇排水管网排查报告和管道检测评估报告,制定排水管网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并由管网权属或运行维护单位(经营户)全面实施修复改造,落实年度改造任务,2021年年底前完成改造。

5.系统排查治理入河排污(水)口。深入开展县城以上建成区范围内入河排污(水)口排查,逐一登记入河排污(水)口的位置、类型,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制定、落实治理措施。由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控制新设入河排污口,规范现有入河排污口管理。 

6.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新建城区污水管网应与市政道路同步建设,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制。加快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的污水管网建设,2020年年底前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努力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率。对于人口少、相对分散或近期市政管网难以覆盖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

7.着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快实施黄山区、祁门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迁建,2019年6月底前和2020年10月底前,黄山区、祁门县污水处理厂分别完成提标改造和迁建工作,使出水厂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9年年底前建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和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加强污泥产生、运输及处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建立健全污泥管理台账,跟踪核查污泥贮存和处理处置情况。

8.健全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机制。加强排水管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严把排水设施工程质量关,工程设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范,严格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不得交付使用。按照质量终身责任追究要求,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6月底前,落实将排水设施工程质量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9.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加强雨污水排放管理。城镇市政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应当依法将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雨污错接混接,严禁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全面落实排水许可。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污水乱排直排,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打击生活污水乱接乱排违法行为。

10.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严禁未经处理的废水接入市政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强对接入市政管网的工业和生产经营性企业的监管,建立部门执法联动机制,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

11.建立健全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一网一河”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机制,保障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积极支持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对单位内部管网进行维护和管理。

12.实施督查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鼓励公众参与,共同推进城镇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建立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加强对区县的督促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情况,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李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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