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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清廉之风“来” 恣意乱为“走”

2022-11-10 16:25 来源:《祖国》杂志

“这几年基本没有协会组织,来我们这里要求强制入会,乱收费,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了……”日前,在河南省新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在汉邦鞋业公司走访,公司负责人柳曙霞在交谈时表示。

近年来,新野县实施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该县纪委监委跟进监督将清廉建设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民政等部门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督促引导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为激发社会组织正能量,充分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作用,创建清廉社会组织,要坚持党建引领,民政部门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机制,帮助社会组织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培育廉洁文化。新野县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巡察工作,重点对社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及重大决策部署、党组织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巡察,督促社会组织增强政治认同、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诚信从业。

117日召开的部分社会组织人员座谈会上,新野县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声情并茂地说: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创建清廉社会组织,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扎实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将清廉建设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促进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作用。

“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是清廉社会组织创建的重要一环”,新野县工商联副主席曾红庆发言时表示,要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职能边界,确保社会组织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出台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建立职责明确、边界清晰的全方位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等的规范和监督。要健全社会组织信用监管体系,联合省公安部门等建立新野县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社会组织负责人违法惩戒制度、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度等,提高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违法成本,督促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大家一直认为,新野县264家社会组织都要“阳光作业”,坚决清除顽瘴痼疾,要持续加大对依托公权力强制入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入会或强制收费、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问题的治理,对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加强监管,严防社会组织利用领导干部背书、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取酬的腐败现象。

“下一步,我们还要全面实施‘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规范管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整治’三个专项行动,在重点领域实行项目化推进,要以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为契机,将新野县社会组织锻造成一支意志坚定、行为自觉、高效参与社会治理的坚强力量,积极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助力美丽新野更加出彩”,新野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国庆在与部分社会组织、行业商会代表座谈时表示。(刘振伟 王宽德 曹杰英)


(责任编辑:李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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