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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汉南区:企业竟被抢占未经司法处置的合法资产

2019-08-13 10:57 来源:《祖国》

    《祖国》记者王武   近日,记者接到武汉市网民徐先生的一封举报信,诉称其多年遭遇“套路贷”以及虚假诉讼,资产被强占,多次被跟踪、殴打,致使其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而破产,妻离子散。

    那么,事情真相究竟是举报人诉称的“套路贷”和虚假诉讼,还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呢?

    日前,记者赶赴武汉市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力争还原事情真相。

究竟是不是现实版的套路贷”?

    讲起自己经历“套路贷”的过程,徐先生解释说,“史某权是始作俑者,他当年是以法律顾问的身份进入他的公司,逐渐得到充分信任后,利用自己的项目需要融资的机会,里应外合,设置层层陷阱,最终才导致自己今天的下场。

    记者在徐先生提供的一份协议和一份事实证明中见到,史某权确是徐先生的天久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史某权成立了某律师事务所,王某生、方某、何某华是该所律师。

   据举报人徐先生称,该小区是他的公司武汉天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武汉和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徐先生说,目前,何某华等人以暴力、威胁手段,于2015年9月26日进驻天久云门小区物业,强占了武汉和城物业公司在“天久云门”小区的物业服务经营权、小区250多个车位使用权收益以及小区门口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房产所有权及应收帐款收入。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来到举报人提到的位于距武昌火车站不到两公里的天久云门小区。记者看到小区大门两侧都是门面商用房,经过打听,租用这些房子必须跟小区物业签合同。  

    记者以租用门面房的名义来到小区,找到一家名为“快乐佳”的物业公司。接待记者的是一位戴眼镜的女士,她说:“你要是签三到五年的话,租期我们不能保证。”记者问为什么,她说;“目前,开发商在做一个破产清算,那个房子还是在开发商的名下,我们物业帮忙(那个)……”记者问会不会有麻烦,她说:“我跟你说噻,产权在开发商名下,物业帮忙打理。”她再三解释,“房子被法院查封了,(现在是)在一个破产清算的阶段,破产(清算)搞完了,这个房子拍卖啊,易主啊都有可能。”

    那么,对正在破产清算阶段的天久云门的相关资产,别人是否有权“打理”呢?

    《物权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目前,这些房产尚在徐先生所属公司名下,相关人员是否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运用合法手段,在法律框架内解决此事呢?

法律及相关人士解读

    记者就徐孝武举报相关人员“套路贷”的事情,采访了知名律师罗羽女士,她说:“我看了举报材料,如属实的话,我觉得这个事件应该涉及至少两个法律问题:其中一个是涉恶。根据这个《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14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就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的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还没有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各种手段侵犯当事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杯经济秩序、社会秩序而构成犯罪,依照刑法规定,就会受到刑法的处置。其中,就是以这种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有组织的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同时,又符合刑法第274条规定的其它犯罪构成要件的,一般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所以,这个事件符合《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就是以黑恶势力的名义进行敲诈勒索。采用上述的手段,又构成其它犯罪的,就会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另外,我觉得他还涉嫌套路贷。”

    罗羽律师接着说,“套路贷是一种新型罪恶犯罪。这种主要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的借贷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这些虚假证据,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非法拘禁,跟踪,打骂,暴力手段敲诈勒索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最后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所有财物的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 20条规定: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流水走账’、‘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事实,以诈骗、 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侦查、起诉、审判。这是法律的规定。”

    为了求证,记者特地与史某权、何某华、张某华、赵某等人联系。史某权在得知记者身份后,连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就挂断电话,何某华与赵某的电话无人接听。最后,张某华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他对相关问题矢口否认,说:“没有这回事啊,通过法律程序的,他是瞎搞。”他对记者解释,徐孝武的事情都是法院判的,并邀请记者去武汉当面说,或者到北京来见记者也行,最后,他承诺给记者寄相关资料,并再三叮嘱其是央企的,让记者不要瞎报道。记者随后把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给张某华。

    遗憾的是,记者等到发稿之时,既没等到这位张某华的相关资料,也没有等到他亲临北京。


(责任编辑:李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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