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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

2020-09-24 14:51 来源:央广网

   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主题为“扬帆筑梦,就创未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

  此次行动把2020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创业推进行动,普遍落实实名帮扶举措,使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服务支持,着力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其尽早就业。

  行动将开展专项摸排,为未就业毕业生办理实名登记,完善教育部门集中移交的2020届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清单,将本地户籍与外地前来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要开设本地求职热线,公开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开展基层摸排,对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应登尽登。

  加快岗位落实。加快实施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明确申办流程,精简政策凭证,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激励企业更多吸纳毕业生就业。全面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社区和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聘)进度,抓紧启动笔试面试,尽早公布考试成绩,及时反馈录(聘)用结果,加快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持续拓展就业机会,对接新技术、新产业增长点储才育才,挖掘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从业机会,围绕基层治理、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人才紧缺领域增设岗位,拓宽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扶持创业创新。对创业毕业生普遍提供创办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设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领域课程,提升培训针对性。为创业毕业生提供咨询辅导、跟踪扶持、成果转化等“一条龙”服务,优先安排经营场所免费向毕业生提供,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落实减免场地租赁和创业服务费用等措施。

  提供不断线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对未就业毕业生指定专人服务,推送针对性岗位信息。常态化开展专项招聘,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广泛搜集岗位信息,在相关网站开设毕业生招聘专区专栏,创新“直播带岗”“隔空送岗”等模式。地市以上城市每月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每周举办一次专场招聘。设立就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推进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接、落户等“一站式”办理,推动高校毕业生入职体检结果互认,最大限度减少重复体检。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本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临时性住房安置或补贴。

  提升就业能力。开展针对性职业指导,增强求职能力,推出公开课、直播课,为毕业生提供丰富多元的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技巧等指导。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提升实践能力,募集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等见习岗位,增加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例,密集举办见习对接活动,让有需求的毕业生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将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开展大规模、高质量职业培训,提高技术技能,对接产业发展和就业急需,扩大专项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拓展新职业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应培尽培,支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加大困难帮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其他各类就业困难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开展专项帮扶,列出就业需求清单、帮扶清单,量身定制求职计划,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对通过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的,利用新增见习岗位和管理类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还款宽限期由3年延长至5年,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保护就业权益。规范就业协议签订,高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约,或劝说虚假签约,用人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用人证明,不得随意毁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规范招聘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记者 雷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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